總統令 華總褒字第五四八號

國民大會代表、總統府資政連震東,少勵志節,克纘家風,深明民族大義,
學成獻身祖國,竭智宣勞,同禦外侮。迨抗戰勝利,臺灣光復,當選制憲及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。

歷任臺北縣縣長、臺灣省參議會秘書長、臺灣省政府建設廳廳長、民政廳廳長、內政部部長等職。

於土地改革、經濟建設、兵役、戸政諸端,功隨年積,尤於地方自治,懋績孔昭。
膺聘資政以來,復多獻替,平居熱心公益,為世所稱。

兹聞病逝,悼念良深,應予明令褒揚,以示政府篤念忠勛之至意。

總統 蔣經國

行政院院長 俞國華

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

典璽官 劉垕